关于西宁东方泌尿专科医院等三家医疗机构暂停诊疗项目责令整改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联合检查,对西宁东方泌尿专科医院、西宁青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西宁青唐医院三家医疗机构,做出如下处理:
一、西宁东方泌尿专科医院
(一)责令该医疗机构自通知下达之日全面停止尿道灌注、直肠灌注、蛋白线植入术、降敏修复治疗等诊疗活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将进一步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二)针对检查发现的16条消防安全问题,于30日内按规定提交合法有效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及相关整改佐证材料。
二、西宁青院中西医结合医院
(一)责令该医疗机构自通知下达之日全面停止尿道灌注、直肠灌注等诊疗活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将进一步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二)该机构存在虚假项目收费行为,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三、西宁青唐医院
该机构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全面停止尿道灌注、直肠灌注诊疗行为,并由城西区卫生健康局进一步核实,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同时,责令以上三家医疗机构依据国家医疗机构设置相关标准,于30日内完成科室规范化设置和人员配置,全面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诊疗流程及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对上述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特此通知
城西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