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持续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员载客、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无证驾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案例一: 11月17日上午,城东交管大队在互助路开展交通安全日常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青A*****的车辆形迹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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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以“未携带驾驶证”为由推托,民警随即要求其出示电子驾驶证,该驾驶人虽口头应允,却始终无法提供有效凭证。经警务终端系统核查,确认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其行为已构成无证驾驶交通违法。
11月16日,生物园区交管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巡逻检查时,连续查获两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案例二:当日上午10时许,执勤交警在园区主干道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遇检查点神色慌张,无法出示有效驾驶证。经核查,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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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当日11时许,执勤交警在大学城路段发现一辆小型汽车行驶缓慢,经查,驾驶人同样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并以工作日路面车流较少,练习驾驶技术为由侥幸上路,最终被交管部门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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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民警对上述违法行为人分别作出处罚,并现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告知其无证驾驶缺乏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货车超员?危险重重绝不容忍
案例一:11月17日上午10时许,生物园区交通管理大队执勤交警巡逻至海湖大道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青B****7的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轨迹异常,车窗内隐约可见人员密集聚集。执勤交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打开车门后发现,车厢内挤了3名务工人员,人员相互拥挤,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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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核查,该车核载3人,实载4人,超员1人。驾驶人表示为节省运输成本、图一时方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忽视交通安全法规和司乘人员生命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相应处罚,并对驾驶人及全体乘车人员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详细讲解货车超员的法律后果和安全危害。
酒驾醉驾?零容忍执法不留情
案例一:11月16日,应急信息交管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组织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定点设卡+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机动车逐一开展酒精检测、证件核查。
在检查过程中,执勤交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青A76Q**的面包车驾驶人身上带有明显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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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核查证件信息后,民警确认该驾驶人此前已因交通违法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次违法属于“驾驶证被吊销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同时触犯两项交通法规,情节较为恶劣。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同日,应急信息交管大队在凤凰山快速路东向西羚羊路匝道出口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查获1起饮酒驾驶违法行为。经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7mg/100ml,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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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交通安全无小事,任何违法行为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无证驾驶、超员载客、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守法出行,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