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11月14日,我院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全面梳理前三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受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丽委托,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哈兰芳主持会议,各党组成员和部门主任、副主任参加会议,第一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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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别听取了第一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对各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短板,并对下一步重点任务进行了汇报,并就如何进一步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交流了思想,达成了共识。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各项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全院上下务必要坚定政治立场、把稳政治方向、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政治引领与理论武装。政治部要坚定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加自觉地履行部门政治思想教育职责,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充分结合“三会一课”平台,丰富学习形式,突出交流研讨、党性教育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通过常态化政治轮训、专题学习等方式,进一步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导向关,院办公室要加强“彩虹检察”两微一端平台管理,确保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阵地安全可控。同时,在宣传工作方面要聚焦检察主责主业,挖掘典型案例和工作亮点,加强与媒体平台沟通,通过“检察+新媒体”融合传播路径,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声音。三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与风险防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舆情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司法办案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预见性,要提升政治敏锐性、涉检舆情处置能力及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做好群众接访和释法说理,防范化解舆情风险,更加注重“三个延伸”“三个善于”,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新时代检察履职基本价值追求落到实处。(兰桂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