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工作、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在完善政策、精准救助、改革创新、规范管理等方面用情用力,扎实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截至6月底,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37.05万人,实施临时救助4.18万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2.55亿元。
一、织密兜底保障网,政策创新惠民生。以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为引领,联合相关部门拟定《青海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规范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与经办流程,明确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措施,切实提升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指导各地全面落实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已全面完成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确定调整工作,其中,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较上年提高39元/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较上年提高132元/年。
二、数字赋能强监管,智慧救助全链条。着力构建“一网一库一平台”智慧救助体系,积极推动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青海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通过整合民政、医保、教育等多部门数据,构建起全方位监测预警体系。优化部省数据交换方式,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精准认定低收入人口,形成全省动态监测“一张网”。优化救助帮扶信息平台功能,通过系统支撑和数据赋能,建立“分层管理、因需推送、分类救助、结果反馈”的闭环运行机制,打造“一户(人)一条闭环救助链”。上半年,省民政厅与乡村振兴、医保、残联等部门累计交换数据40.61万条。出具核对报告25.27万份,开展部省核查、省域核查514人次。下发预警数据25231条,根据疑点数据核查新增救助对象1355人、退出127人。
三、深化改革探新路,试点先行增效能。深化社会救助创新改革,全力推动“两项政策”衔接并轨、服务类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慈善帮扶”、“党建+社会救助”、省域范围内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在总结前期大通县、共和县试点地区经验基础上,将“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地区由2个县增加至16个县,实现八个市(州)全覆盖。建立“疑点线索同步摸排、困难对象同步认定、帮扶政策同步落实、家境变化同步监测”的“四同步”帮扶机制,推动试点地区实现标准并轨、机制合一、对象并轨、信息共享。指导西宁市打造服务类社会救助“青情汇救”模式,通过部门协同发力、全市上下联动,不断满足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截至6月底,共计为8800余人完成资源链接等社会救助服务。
四、专项整治固根基,闭环管理提质效。制定下发《2025年度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要点》,指导基层聚焦救助领域申请不规范、审核超时、政策“一刀切”等社会救助领域困难问题,通过“大数据比对”与“铁脚板摸排”双管齐下,构建“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跟踪问效”闭环机制,全力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更加规范、精准、高效,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上半年,全省各地民政部门累计排查社会救助领域各类问题176条,妥善处置群众信访31件,清退“错保”人员93人,将221名“漏保漏救”生活困难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切实维护了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强化部门协同,提升信息化水平,狠抓政策落地落实,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