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节假日,赠送花束成为越来越多年轻人表达心意的方式,伴随鲜花样式和品类的不断创新,兼具观赏性和实用性的网红零食花束得到了越来越多年轻人的青睐,但其背后潜藏的食品安全隐患及监管等问题随之而来,也成为了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近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多家鲜花售卖店在未进行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及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销售“零食花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涉及超范围经营的花店,在现场看到店内将鲜花与零食混合摆放,零食花束制作环境杂乱,部分散装食品因拆开外包装而无法看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可能会对广大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
(文中图片均由AI生成)
经过详细调查后,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对上述商家违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备案工作,规范预包装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良好环境。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开展行动,对辖区内花店逐一检查、培训约谈,明确无食品经营资质的商家不得提供食品花束及类似服务,并对“零食花束”类商品开展线上清查,核查线上花店经营主体资质,下架未备案或未公示许可证的商户。互助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检察建议整改成果答复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认问题花店及相关平台已全部完成整改,新业态食品经营秩序得到规范,实现了对食品安全风险的前端防控。
“民事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履职作为,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诉求,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法律监督力度,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马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