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雨,中共党员,2020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互助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从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从检以来,她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政治坚定的"明白人" 在学思践悟中锤炼党性修养
作为党员,她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委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担当意识,始终牢固树立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参加院党支部各项活动,撰写个人学习心得、感悟以及体会,不断深入剖析反省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听取他人意见建议,努力弥补自身存在的不足。
司法为民的"实干家" 在监督办案中彰显党员本色
作为青年干警,在工作中始终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真抓实干,认真负责,将日常所学及时融入实践办案中,协助检察官办理了各类民事、行政、公益检察监督案件,近三年来协助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60余件,启动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150余份,行政机关均回复并已整改落实;协助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件,提请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件,法院开庭审理后均支持我院全部诉讼请求。所办案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及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及国防军事等其他领域。
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作为,查处辖区14个乡镇300余户食品经营门店食品安全问题,堵塞辖区30多个村社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漏洞,消除14家医疗机构20多处消防安全隐患,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3145吨,保护被污染土壤35.52万亩,修复被毁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80余亩,种植云杉2000余株,挽回国有资产损失约4562.51万元。协助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00余件,协助办理的张某楠与李某新婚姻登记不当案件获评最高检关于表扬贯彻落实“两部两高”指导意见推动解决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百件优秀检察监督案件;参与协助起草制定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公益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检察法律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协助撰写了《互助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专项报告》等。为积极响应党组中心工作安排,服务县域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在行政检察监督中积极在理念思路、职能范围、工作机制等方面不断探索,以协助审查行政执法文书、开展行政执法交流学习会议、联合检查走访等多种方式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在服务保障社会治理,构建检察权与行政权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贡献了一份微薄之力。辛勤的付出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多年被评为优秀检察辅助人员、先进个人等。
清正廉洁的"示范者" 在严于律己中永葆党员初心
谨记“打铁还须自身硬”的道理,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宗旨,时刻以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严以修身,严以律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办事,时刻做到慎微、慎独、慎行。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制度约束,常修做人之道,常思贪腐之害,坚持从小防起、从小做起,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始终加强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把牢行为原则、把住生活小节,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无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付出汗水,终将收获!这些荣誉的背后,是她一腔热血拥抱检察事业的热爱,是以法为剑,以理为刃,坚守法治正义高地的奉献担当,用实践行动证明新时代检察干警既是法治建设的追梦人,更是共产党员初心的践行者。(星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