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检察官主体责任,着力提升办案质效,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将办案期限作为关键突破口,通过对办案期限过长案件的预警提醒,有效破解案件积压、拖延等难题,推动案件办理工作实现质效双升。
一是实时跟踪案件在受理、审查、退回补充侦查、提起公诉等各个环节的办理进度,对案件办理时间超过30天的案件,及时发出预警提示,提醒承办检察官加快办理节奏,对于办理期限过长的未办结案件,制发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确保案件办理不拖延。二是与检务督查密切配合,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预警办法》及《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衔接工作办法》,对案件办理时长进行互融提示,对案卡问题当日通知整改,每期发出的办案期限预警及时报送检务督查办,助力管人与管案、督促与整改、督察与问责三者同步推进,确保案件及时有效办结,提升内部监督合力。三是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单案件,压缩办理周期,实行快速办结,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确保案件办理各阶段责任清晰、节点明确。
下一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将继续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统筹“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持续以办案期限为抓手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案件管理质效,持续答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答卷。(杨魏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