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火种。近年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但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线索隐蔽等问题,仍然存在监督短板。近期,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借助互助县人民法院知识产权集中管辖优势,调取县法院知识产权卷宗进行评查,通过综合履职、数字赋能和素能提升等方面合力破解知识产权监督线索难问题。
以“一案四查”打通内部壁垒。充分把握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特点和履职规律,对知识产权案件开展“一案四查”,同步审查是否存在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公益诉讼线索情形,注重对案件的全面审查,实现办案理念融合和工作整合,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综合履职模式。在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中,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角度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线索、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针对知识产权侵权人遍布全国各地导致权利人维权难,著作权管理组织、地理标志权利人、农业协会诉讼能力较弱问题,依申请及时启动民事支持起诉,最大限度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以“数据赋能”穿透监督盲区。将书面阅卷与大数据赋能相结合,通过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抓取和整合海量异构数据,如民事裁判文书、行政裁决、舆情投诉、企业专利登记库等,将离散信息转化为结构化数据库,通过对比生效裁判与专利状态数据,识别“专利已无效但仍起诉”的异常线索。通过应用最高检上架的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在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检察建议督促法院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效。
以“素能提升”助力线索发现。知识产权案件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司法程序复杂、权利争议问题较新、证据收集较难,而且其有关程序、鉴定意见等对最终的裁判结果具有实质性影响。知识产权检察官通过相关知识储备、考察学习、培训交流,掌握知识产权案件中证据调查、行为保全、专利认定等知识,为开展知识产权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做好能力储备,以便能够发现法院在审判程序中的违法线索及时开展监督。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既是权力制衡的关键设计,也是司法公正的“校准器”。下一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将通过制度化约束推动审判权规范运行,最终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行活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核心目标。(谢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