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和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提升公诉人出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6月18日,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刑事检察业务骨干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某故意杀人案”开展出庭评议活动。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层层递进进行讯问,分组、分类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案件定性、案件起因、被害人是否有过错、是否构成自首进行了辩论,公诉人论证清晰、逻辑严密,对相关问题进行有理有据有力的回应,将充分举证、有力质证和深入论证有机结合,展示了公诉人公正司法的形象。同时,公诉人以案释法,将庭审现场变为法治课堂,客观上评价了被告人的行为危害性,通促使其深刻认识自身错误,通过释法说理,不仅让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而且对旁听人员也进行了一次法治宣传教育。整个庭审展现了公诉人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展示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检察形象。
庭审后,参与评议活动的同志召开评议座谈会,围绕案件事实情节认定、法律文书制作、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应变等方面进行评议。评议人员在肯定公诉人在庭审中良好表现的同时,也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地指出文书制作、庭审应变、论辩效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表示,通过“沉浸式”观摩与“复盘式”评议,对照反思出自己在庭审中的薄弱环节,在“评”中共同学习,在“议”中相互促进,是一次卓有成效的学习提升契机。
庭审是检验检察官办案质量和综合素质的“试金石”。下一步,海东市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听庭评议等工作,持续深化实战练兵机制,不断提升案件办案质效和公诉人检察履职综合能力,让公诉人在实战中学习,在评议中进步,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邢春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