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检察听证工作,促进司法公正,落实普法责任,推动矛盾化解,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6月17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第二届听证员聘任仪式,仪式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席恒伟主持,全国先进工作者李卓玛等13名来自不同行业领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工作者、律师受聘成为我院听证员。
聘任仪式上,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哈兰芳宣读了《关于聘任李卓玛、潘延鹏等同志为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的决定》,院领导向受聘听证员颁发了聘书。此次听证员选任工作严格遵循《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通过发布公告、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公示等程序,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基层工作者等群体中选出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社会公信力良好的候选人聘为听证员。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丽代表院党组向新一届听证员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对听证员依法履职提出三点期望:一是深刻认识检察听证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检察听证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司法公正、公开的重要举措,是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现实需要。要坚持政治引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提高政治站位中确保检察听证工作政治方向正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行动自觉,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贯穿检察听证全过程,共同推进法治互助建设。二是准确把握听证员的角色定位,恪守公正与专业的核心要求。听证员听证是确保检察工作客观、公正、高效的关键力量,希望听证员当好监督员、参谋员、宣传员,在深入了解检察职能后,通过亲身参与检察办案,提出具有专业性、建设性的意见,积极帮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广泛传递检察好声音,切实维护听证程序的公信力,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站稳人民立场,严格遵守听证工作要求和纪律。听证员在履职过程中注意保守听证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案件信息、个人隐私和其它不宜公开的内容,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察听证协作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听证员聘任仪式结束后,第三检察部主任李会宁向与会听证员解读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就检察听证案件范围、程序、规则、履职、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下一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践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听证员库的“智慧力量”,促进检察人员更加谨慎、规范办案,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武文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