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新时代作风建设的“金色名片”,也是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的行动指南。近年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务实作风,将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深度融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膜治理、垃圾清理、农资安全等民生领域,以“求极致”的检察担当守护乡村绿水青山,让法治清泉润泽沃野。
“治白”攻坚,根治农田白色污染。农用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安全,在稳定粮食生产和保障粮食质量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2025年5月,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在“废旧农业地膜污染环境回头看专项行动”中发现,各乡镇所辖乡村耕地均不同程度存在随意丢弃废旧农用地膜污染环境的情形,针对该问题,互助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相关行政机关、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组织召开听证会,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耕地安全是农业的命根子,检察机关开展农用薄膜污染治理,凝聚多方合力,实现了土壤保护、农民增收双促双赢。”
“清废”清源,重塑乡村绿水青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让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互助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服务美丽青海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益路行”专项活动中,发现辖区部分乡镇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不仅污染土壤还污染了河道,针对该问题,互助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8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理垃圾20余吨,并申请增设垃圾收集设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等,有效提升了群众美丽乡村建设和环境保护观念。
“护农”固本,严守农业“芯片”。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粮食安全的根基,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县域“农资安全专项行动”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农资销售点存在销售过期农药、销售未依法登记、标签标识不全的农作物种子,销售台账登记不全等问题。此类种子一旦流入市场,可能导致农作物减产,损害农民利益,威胁粮食安全。针对该问题,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向互助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及相关乡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加强农资经营市场的日常管理,规范农资经营行为,防范农资经营风险。切实守护好群众的“粮袋子”“菜篮子”。
下一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耕公益诉讼领域,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延伸监督触角,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新形势下的新问题、新需求,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持续改善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让广大农民在富足安康中充分感受法治建设带来的获得感、辛福感和安全感,共同绘就农业更有干头、农村更有看头、农民更有奔头的壮美新图景。(谢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