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既是党为人民谋幸福的“民心工程”,也是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司法为民、服务人民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开展的司法救助工作不仅给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予以心灵上的慰藉,也有效地减少社会对立情绪,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溯源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海东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件13人,发放救助金34万余元。其中,海东市人民检察院通过“领导包案+检察听证+司法救助”三位一体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办理了雷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取得良好效果。该案中,雷某因对其丈夫被故意伤害一案判决结果不服,长期到有关部门上访并控告原案件承办人。为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负责包案,组成办案组审查办理。包案领导及时组织开展公开听证,对其提出的疑问逐一进行释法说理,消除了其多年的疑虑,当场表示息诉罢访。考虑到雷某身患多种疾病,身体残疾,且没有稳定经济来源导致家庭困难,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协调相关单位对其予以救助帮扶,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共同化解了这一起长达20年的信访案件。通过司法救助,实现弱有所扶、困有所助、难有所帮,彰显民生关怀,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把好事做好”的理念,建立全院“一盘棋”司法救助工作格局,加强部门协作,密切联系配合,常态化开展司法救助线索工作衔接,大力开展司法救助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积极推进救助困难儿童、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做好救助对象的回访工作,保障司法救助金的使用实效。(马伊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