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防止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卷烟及新型电子烟侵害,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5月28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六部门联合会签的《未成年人保护涉烟领域联合执法专项工作方案》,与县委宣传部、县烟草专卖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同前往互助县第二中学、塘川镇甘雷中学、哈拉直沟乡中心学校、丹麻镇中心学校的学生食堂、周边超市、小卖部进行走访检查。
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首先查看了校园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重点对学校食堂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留样等进行了检查,之后对学校周边店铺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行为、是否严格落实购买烟草制品年龄核验规定、是否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否在显眼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标语、是否存在暗中销售、散支销售香烟、是否售卖过期食品、“三无”产品等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部分小卖部存在售卖过期食品、未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警示标语放置在显著位置等问题,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商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坚持边检查、边普法,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大12313烟草市场举报投诉电话宣传,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行为,引导社会公众共筑校园周边“无烟环境”,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用餐安全。
下一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电子烟的违法行为,不断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网,共同筑牢未成年人“无烟防线”,把好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保障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东措拉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