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幸福底色,也是一个单位的精神底色。近日,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乐都区检察院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以文明之风助推检察队伍向上发展,以文明司法引领检察工作争创新篇章,取得了一系列硕果。先后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被人社部、最高检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连续五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
坚持政治引领 筑牢文明创建根基
区检察院党组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的有力抓手,积极探索“党建+文明创建”新路径,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创文明。高位部署强推进。始终把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具体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党组全面统筹、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政治部牵头负责、各部室协同推进、全院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深学细悟筑根基。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五政治例会及“三会一课”、学习强国APP等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引领聚活力。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载体,深入开展“双重管理、双向服务”活动,与古城西大街社区签订“结对共建”协议,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古城西大街、七里店社区开展法治宣讲、慰问困难党员等活动23次,切实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关怀、法律的温暖。
躬耕主责主业,创新文明创建成果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探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新路径。在服务大局中践行文明创建责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当好区委“法治参谋”,联合区委印发《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四年来,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5份。领导班子带头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普及法律政策,促进企业合规化经营,为乐都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在守护生态中擦亮文明创建底色。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对辖区内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农村生活垃圾违规处置等问题开展集中线索摸排,共立案211件,发出检察建议141件,与行政机关现场磋商45件,督促清理各类固体废物2500余吨,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在检察为民中坚守文明创建初心。聚焦民生关切,开展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对辖区内动物养殖场、药店等关系群众身体健康问题立案30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以“乐检童行”未检品牌为依托,选派8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法治讲座、主题班课等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70余次。深耕弱势群体保护,为299名劳动者追回“血汗钱”300余万元,为57个因案致困家庭落实司法救助111.7万余元,不断将文明创建成果转化为检察为民的实际行动。
强化队伍建设 激活文明创建活力
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示范引领的带动作用,凝聚、激励检察人员以更加务实担当、团结协作的精神动力,搅动精神文明建设“一池活水”,为巩固提升文明单位持续赋能。队伍强检展风采。加强岗位练兵,通过“领导带头讲学+党员干警跟进学+定期交流研讨”等多种学习形式,引导干警以学促思、以学促干。组织检察人员参加上级院业务竞赛,进一步强化实践锤炼,厚植检察高质量发展人才根基。文化润检树新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利用室、廊、墙等,打造公益诉讼展厅、民族团结文化墙、廉政文化墙、荣誉室等文化阵地,随时随地对干警进行文化渗透。以“主题党日”“我们的节日”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检爱同行健体魄 乐跑共筑幸福城”“中秋情系帮扶户 佳节慰问暖人心”“法治宣讲送春风 凝心聚力促振兴”等一系列活动36次,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从严治检养正气。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会、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各类廉政活动40余次。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每月通报填报情况,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大力建设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文明促质效、文明促和谐、文明促发展。乐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美玲表示,文明成果来之不易,区检察院将以此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以更加清晰的创建思路、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持续巩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为全力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继续书写新时代乐都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马永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