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
格尔木市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这些年,我们辛勤耕耘奋进拼搏
今天,终于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让我们一起
为格尔木喝彩
感谢所有市民朋友
近年来,格尔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坚持重在建设、久久为功,坚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精心铸就了一座“信仰坚定、高效务实、和谐宜居、崇德向善、文化厚重”的文明城、幸福城。
2002年、2005年、2008年,格尔木市先后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15年、2018年、2021年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历年来,格尔木市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等荣誉称号,连续七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十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桂冠,连续三次被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县”,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
站在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