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何文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久治县委批准,久治县纪委监委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何文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文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丧失,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清廉底线失守,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钱款,数额巨大。
何文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久治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久治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何文海开除党籍处分;由久治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