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关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事项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5月13日,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党雪梅一行,深入海东市院就有关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工作开展实地专项督导。省院督导组成员、市院案管办部门全体人员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内勤等参加了会议。
省检察院通过线上查验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线下查阅纸质卷宗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检视工作成效与不足。线上,着重审查系统内文书卷宗区的完整性、案卡信息准确性,以及案件流程与实际办结进度的一致性;线下,依据青海省检察机关有关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指引,对海东市院与平安区院各业务部门纸质卷宗的装订顺序、目录编制、备考表填写等细节进行严格检查。并强调要从受理口径、实施监督、跟踪反馈、结案归档等重点环节开展全流程监控,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对案件化办理过程中获取的相关证据材料、意见、报告等以附件形式上传至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确保案件办理线上与线下相一致。
省院督导组要求,一是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工作需筑牢根基,从线索摸排、证据收集到事实核查,每个环节要做实做细。要聚焦监督实效,以结果为导向,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每一项监督事项都能落地有声。二是要严格对照指引,规范办案流程,做到步步留痕、环环相扣。案件办结后,要按照归档标准及时整理装订卷宗,为法律监督事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各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需以扎实的摸底调研为基础,深入剖析案件特点与规律,及时梳理工作中的难点与亮点,全面注重实际情况。要注重办案经验的梳理总结,加强典型案例的培育,典型案例既要流程规范又要凸显成效,要从个案中挖掘监督价值,通过深挖案件背后的法律价值和社会意义,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精品案例,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与司法公信力。
此次专项督导,为海东市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市检察机关要以省院反馈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将规范化要求融入日常办案,确保法律监督工作“程序合法、实体规范、全程留痕”。市院案管办将持续跟踪整改成效、推动形成“以督查促规范、以规范提效能”的长效机制。(韩序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