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关心、关爱被害人等弱势群体,加大对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关注度,以“应救助尽救助”为原则,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救急解困”的制度价值为目标,乐都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开展了对司法救助线索排查及入户调查核实救助线索工作。
坚持能动履职,拓展案源渠道
为了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案件来源,不断加大案件排查线索力度。积极与区法院执行局沟通,从法院执行局调取近2年来,已经执行终结的案件进行筛查,通过调阅案卷,从案件类别、执行标的额,对被害人赔偿情况、被害人类型等方面进行排查,筛查出线索共18件。其次,从案件类别出发,从业务2.0系统调取2022年1月到2024年12月以来受理办结的故意伤害案,强奸案、强制威胁案、危险驾驶案等类型的案件,进行逐一排查,从被害人的受损害以及赔偿情况,人员是否是未成年、妇女,伤害严重程度等内容进行审查和排查,同时调阅审查报告和判决书,根据司法救助细则要求,逐案筛查,发现司法救助线索5条。最后,聚焦数字赋能,从人工摸排司法救助线索转变为利用数字模型进行分析,充分发挥数字化应用在线索筛查方式,从民政局、军人事务局、妇联调取相关数据,应用高检院司法救助监督检察模型进行线索筛查,筛查出司法司法救助线索2条。
坚持入户核实,做到精准救助
走访调查中通过“双核实”来确保线索的准确性,根据已经梳理和筛查出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电话核实被害人的家庭情况,再次入户进行调查核实,通过查、看、问、调等方式当场记好调查笔录,让当事人签字确认。同时走访被救助人所在的村委或社区进行进一步核实被救助人的家庭困难情况,做到双核实,从查找案件来源到线索排查,再到确定成案,对救助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精准施策,确保救助案件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做到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从而提高了司法救助案件的办案质效。截止目前,确定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成案共6件,3件已层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报批。
坚持问题导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司法救助调查中发现一些被害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通过调查核实后,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如:在核实一次许某(残疾)救助案件线索时,发现许某的医保卡(救助卡)放在某医院,不能看病。本院干警在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后,积极协调医院,将医保卡取回,并交给被救助人的监护人。同时协调区民政局和当地乡镇机关给被救助人通过临时救助方式解决了80%医疗费,及时有效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乐都区人民检察院继续本着聚焦止于至善的目标,依法能动履职,加大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排查力度,扩大案源查找,积极协调各个相关部门建立司法救助相关机制,通过多元救助,多方联动,多次走访了解当事人的情况,紧紧围绕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上下功夫、出实招、用心用情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司法救助的深度、广度和温度。(徐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