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虫草资源保护与管理及“禁采”工作相关要求,保障乡域社会和谐发展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确保虫草产区牧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4月14日,特合土乡召开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禁采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由乡党委书记贺文萍主持,各村包队干部、乡派出所负责同志、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全乡近百名草场主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冬虫夏草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青海省林长办公室关于加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与各草场主签订了2025年度《禁止招揽外来人员采挖虫草保证书》。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组织管控。各村要深刻理解执行冬虫夏草禁采任务的重要性,遵循“管好自己人、守好自己门”的原则,严格执行辖区各通道及各村检查点的工作制度,实时监控辖区人员流动状况,严格排查并审查外来返乡及非本乡户籍人员在本乡域采挖虫草的行为,确保对非本乡域采挖人员进行有效劝返。二要加强审核审查。各村要持续推进虫草采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实行“外禁内限、一人一证”的管理方式,增强采集人员信息审核的严格性,严格控制采集证的办理和发放,坚决遏制草山转卖、无证采集行为以及伪造、倒卖、转让、出租采集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虫草采集秩序得到有效维护。三要加强生态保护。虫草采集过程中要严格实行挖后回填、踩实等措施,减少对草原生态的破坏,并坚决打击乱采滥挖、乱捕滥猎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杜绝卫生脏、乱、差现象,做好撤点时环境恢复工作,坚决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次生影响。四要加强矛盾排查。各村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分析研判当前形势,特别是对曾因虫草采挖发生恶性事件、有草山边界遗留问题的村社及个人,要加大防控力度,采取防范化解措施,防止发生新的冲突,全力维护虫草采挖期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五要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应加大对冬虫夏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维护采集秩序,树立环保意识,加强对森林草原火灾等人为灾害及雷电灾害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群众采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广大采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