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按照《关于在检察履职中自觉做到“三个延伸” 提升办案质效的实施意见》要求,将“三个善于”办案理念落实到具体案件中,4月9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重返办案现场主题沙龙,会议邀请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静、检察官才仁卓玛参加点评指导,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丽主持活动并讲话,第一检察部全体人员参会。
现场会以本院已办结的张某某等人故意伤害案为例,由承办检察官就案件证据分析审查情况进行“复盘”,与会人员针对案件开展研讨交流,全面还原案件证据,并制作办案思维导图,张静主任结合轻伤害案件司法实务经验,提出了言词证据对比、间接证据印证、经验法则排除合理怀疑的“三步法”剖析案件,强调在言词证据一对一情况下,要坚持“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标准,综合运用间接证据和经验法则排除合理怀疑,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做到精准指控。
会议形成三点办案共识,一是坚持亲历性审查原则,形成严谨细致办理案件,避免机械办案、就案论案,提高证据审查运用能力,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二是严格核实个案中的鉴定意见等关键性证据,用求极致的精神办理案件、适用法律、开展监督,坚持做到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三是注重关注个案中的案件动因,区分案件性质,做到法理情相统一,以办案为依托,推动社会治理,实现良法善治。
会议强调,“靶向式”业务研讨既突破了传统学习的思维定式,又为破解相关案件“证明难”问题提供了新的方法论支撑,进一步增强了检察人员对案件办理思路及方法的了解,加深了轻伤害案件精准化的认识,对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起到有益帮助。今后,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贯彻落实在办案中延伸自省的要求,定期复盘案件,在辩论中明晰法理、凝聚共识,在业务领域深度求索、精益求精,深化案件自省机制,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东措拉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