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委网信办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度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的公告)
为增强应对重大突发网络安全事件能力,加强青海省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技术体系建设,提升青海省网络安全事件监测、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中共青海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网信办”)、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青海分中心(以下简称“青海分中心”)拟联合遴选一批在网络安全领域具有较强技术实力、较强社会责任感的单位,共同做好青海省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思路
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技术支撑单位遴选工作遵循“自愿、透明、择优”的原则,由各网络安全企事业单位自主申报,通过评审后确定,并授予“青海省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技术支撑单位”称号。
二、申报条件
(一)在青海省内成立或外省市常驻西宁的非外资企事业单位、办事处,具备至少一项网络安全服务类资质,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技术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技术装备,能够为青海省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和服务。
(二)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三)企业组织管理结构和监管体系清晰明确,承担过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服务、评估、修复、测试等工作,具备网络信息安全行为识别、分析、处置等技术手段和经验,具有大型网络应急处理服务项目经验,具有突出的技术实力或业务特长。
(四)承担应急服务技术支撑工作的人员能够保持相对稳定,正式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网络安全应急支撑工作2年及2年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人;至少2人具备网络安全技术认证资质,具有一定的网络安全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经验。相关人员能够保障直接服务后期应急支撑工作。
(五)提供7*24小时应急处理联系方式、支撑岗位和相应人员,具备实施应急处理服务必须的工作环境、工具或软件。
(六)应急服务技术支撑单位应定期参加由省委网信办、青海分中心组织的网络安全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事件处置、检查、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应急演练等。
(七)应急服务技术支撑单位活动遵循“自愿、义务服务和市场运作互为补充”原则,在我省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服从省委网信办、青海分中心关于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八)申报单位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提交申请。
(九)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安全保密规定,保守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支撑任务相关秘密和敏感信息,确保应急处置工作中涉及的系统信息和数据的安全,严防失泄密等事件的发生。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内容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支撑单位申请书》,所提供信息必须客观、真实,且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注册资金、相关资质、在我省分支机构等情况,单位整体技术优势和支撑能力情况。
2.本单位技术人员情况,重点针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方面的人员技术能力、资质和数量情况,长期在青海本地工作的支撑人员数量,在省外工作但能派遣至我省开展支撑工作的人员数量情况。
3.本单位网络安全技术服务类相关项目经验。
4.本单位以往对省委网信办、公安部门、安全部门、青海分中心等地方网信的支撑情况。
5.在网络安全应急支撑和保障方面的合作意愿和计划,包括认同“自愿、义务服务和市场运作互为补充”原则,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服从省委网信办、青海分中心关于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和协调等。
(二)申报材料形式
申报材料需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需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以光盘形式刻录,文档命名方式为“申报单位名称-支撑单位申报材料”,二者内容须完全一致。
(三)时限要求
申报单位须在遴选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送至青海省西宁市南大街71号办公楼413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全省网络安全防护工作中,发挥自身优势,助力构建我省网络安全屏障,维护网络空间安全。
联系人:李琪,0971-3991060
地址:西宁市南大街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