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勇检察长强调,数字检察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重要途径,也是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拓展案源的重要依托。数字检察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质生产力和战略性工作,已不再是阶段性任务、而是未来的方向和趋势,不是一时之兴、而是长远战略。对此,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高度重视数字检察在检察工作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凝心聚力,对标对表,主动看齐,勇于担当作为,持续压实责任,推动数字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驾驶机动车出行已成为普遍现象,促使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考试规模和人数越来越多。然而,部分培训机构和个人为牟利,打着“不用培训包过考试”的旗号向学员提供服务,诱导少数考生为了通过考试,摒弃诚信应考、公平竞争的想法,企图走捷径能“不学而过”。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份,被告人黄海、王强二人先后两次驾车到被告人冶祥、刘梅夫妇经营的驾考培训店商议通过组织考试作弊获利。几人达成共识后决定王强通过快手、抖音等平台发布驾考45天包拿证的视频,黄海提供作弊器材,冶祥、刘梅教会学员作弊方法并安排学员参加考试,黄海通过远程视频提供答案。
2023年2月4日, 魏大海通过抖音平台与王强取得联系后黄海安排他到驾校报名并获利400元。2023年2月21日,冶祥、刘梅向魏大海提供安装针孔摄像头、接收器、耳机等作弊设备,黄海指引测试好设备后安排其进入考场进行考试,并远程提供答案。
2023年3月23日,被告人冶祥、刘梅向盛开提供携带针孔摄像头的衬衣、接收器、微型耳机等作弊设备,在二人的组织下,前往驾考中心参加理论考试并远程音视频操控,提供答案。二名考生均在考试结束进行安检时,被工作人员当场发现身上携带的作弊设备遂报案。经检测,二名考生所携带的作弊设备(摄像头、微型耳机、移动公网信号收发器、随身WiFi)开机工作时,能够向外发射无线电宽频信号,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网和WTi网络与外界终端连接,具有发送音、视频信息功能。
针对四位被告人的行为,我院审查并依法提起公诉。2025年3月26日,互助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海、王强、冶祥、刘梅四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2年,缓刑1年至2年、并处罚金。
(文中所有人名均为化名)
检察官有话说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新增了组织考试作弊罪,将组织考生作弊的行为及相关帮助行为、出售或提供试题或答案行为以及替考等行为都作为犯罪来处理,更有利于针对性打击惩治考试作弊行为。
公平是考试的灵魂,诚信是考生的守则。考试作弊行为不仅破坏考场秩和考试权威,妨碍公平竞争、破坏社会诚信,败坏社会风气。尤其是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更事关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作弊手段帮助不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通过该考试,会加大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具有较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真学实考是为自己负责,更是为社会负责,告诫广大考生,切勿通过非正当渠道获取驾照,用自己的辛勤付出获得考试通过,才是真本事、真技能。(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