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一步提高全省文物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专业能力,确保文物保护法各项法律条款的准确理解和有效执行,推动新法在文物保护实践中得到有效执行,3月19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邀请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汉卫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专题培训,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波主持。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相关负责同志、省直文博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厅机关各处室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培训围绕“用最严格制度 最严密法治守护中华文明瑰宝”主题,详细阐述了中国文物保护法制史、文物保护法第二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文物保护基本法律制度。同时,结合青海省情实际,就青海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本次培训内容翔实、条理清晰,既具有理论深度,又贴近实际,易于理解。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明确了自身承担的文物保护责任,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强化责任意识、深化学习宣传、依法履职尽责,为全省文物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将深入学习领会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精髓要义,全面掌握其各项规定的内涵与要求,将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主要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