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5年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认真贯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和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精神,分析形势,找准问题,研究提出今年工作举措。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美玲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全文传达学习了省院、市院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精神,书面通报了《乐都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1月1日--2月25日案件质效分析研判报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就结合“三个管理”,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入剖析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也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分管副检察长就分管工作进行点评并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
谢美玲检察长充分肯定分管副检察长提出的工作意见,并就2025年的重点工作提出要求:一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政治眼光看待法律问题。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及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锚定“挑大梁、勇争先”,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乐都检察实践。二要聚焦党中央及省市区委部署和平安建设工作要求,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持续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进一步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三要转变办案理念,能动履职,以改革思维落实“三个管理”。案管部门要强化案件流程监管,细化质效分析报告,业务部门要精钻细研主责主业,加强内功修养,要做到案管部门精准“找症”,业务部门及时“治症”。要充分运用“三会一审签一提醒”工作机制,明晰检委会、检察长、部门负责人职责权限,以制度机制促进高质效办案。四要树牢在学中干、干中思理念,不断在实践中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常态化推进岗位练兵,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和检察机关“拖延症”“马虎症”专项整治成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大内部监督制约力度,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应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