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准同意,2月28日下午,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机关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委员选举大会,补选了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市院全体党员参会。
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共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委员(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候选人名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宣读了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并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差额选举办法补选了4名机关党委委员和3名机关纪委委员。
在随后召开的机关党委委员会议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唐发彬当选为机关党委书记,并对委员进行了分工。
此次补选委员工作圆满完成,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注入了新鲜血液,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逯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