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马玉兰一行莅临互助县人民检察院调研督导重罪检察工作。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臻陪同调研,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郭丽、党组副书记哈兰芳、部门主任及一部干警参加座谈。
调研组听取了互助县院关于重罪检察工作、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在案件办理、质量把控、数字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马玉兰强调,新的一年重罪检察条线要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在强化公诉能力建设的同时深入推进“三个延伸”,自觉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做到对案件办理有无瑕疵延伸自省、对相关部门有无履职不当延伸监督、对案件相关困难当事人延伸服务,把实体、程序、效果的要求一体落到实处。
马玉兰要求,一要练好证据审查“基本功”。刑事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的质量决定着整个刑事诉讼的质量,对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确定各方有无责任、责任大小的证据应当全面收集、重点分析说明。二要聚焦案件质量自觉延伸自省,优化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机制,将“三个善于”贯穿司法办案始终。三要牢牢把握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的职责定位,坚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认识形势任务和风险挑战,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此次调研的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聚焦重点任务,坚持能动履职,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努力办一批优质精品案件,不断提升重罪检察工作质效。(吕志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