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益”路前行,盘点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这一年)
日迈月征,朝暮轮转。2024年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十周年。这一年,互助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8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1件,发出检察建议46份,行政机关回复并已整改落实46件,磋商3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提请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件,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件,均开庭审理并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食品安全篇
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群众舌尖安全。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过期食品、村级零售店散装食品、未经检验检疫肉类等突出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件,督促行政机关检查食品经营178次,督促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24个,规范亮证经营22家,规范散装经营者12家,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的安心。
乡村振兴篇
聚焦农村水源地,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开展农村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6件,督促5个乡镇整改水源地5处,张贴禁止水源地挖沙等宣传公告26处,修复水源地隔离防护栏18处274米为农村居民牢牢守护一泓清泉,确保饮水安然无虞。
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擦亮乡村振兴底色。针对部分乡镇随意倾倒垃圾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8份督促其依法履行保护环境职责。针对废旧农膜造成的“白色污染”问题,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5件,督促相关乡镇回收农膜1839余吨,清理农膜面积9200余亩。为建设美丽、和谐、宜居、宜业的农村人居环境增添了检察色彩。
聚焦农村土地保护,守住农村土地底线。针对部分村民违法占用土地、违规取土、占用牧草地倾倒垃圾、失火毁坏林地问题,办理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向互助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督促恢复被破坏的林地100余亩、耕地1万余亩、基本农田3.4余亩。以起诉和诉前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守住农村土地底线。
聚焦动物防疫检疫,守牢公共卫生安全。针对部分畜禽养殖单位及个体畜禽养殖档案不健全、畜禽检验检疫许可证件缺失等问题,办理相关行政公益诉讼2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整改12家兽药经营门店,无害化处理不明原因死亡牲畜尸体179具。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确保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了公共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
协作机制篇
深化协同履职,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为做好军地检察协作各项工作,扎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与解放军西宁军事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军地检察协作机制协议》,并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5件。与天祝县人民检察院、永登县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黄河支流大通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协同做好大通河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工作。
数字检察篇
数字赋能公益、引领高质效办案。积极推广自建水资源管理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模型、工程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模型应用上架,并运用最高检上架的模型,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立案3件,发出磋商函3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新征程上,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将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入贯彻“三个善于”、“三个延伸”理念,落实“三个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让互助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人民的生活更美好!(谢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