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新气象,新年新起点。开工之日,互助检察人迅速从“假期模式”切换为“工作模式”,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开工注入奋斗底色,全面开启2025年工作新篇章。近日,互助县检察院成功办结一起因焚烧秸秆引发森林火灾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释法明理,用此案警示广大群众,即使无心纵火,只要触犯法律底线,都必须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案件概况
大意之举引发森林火灾。2023年11月,村民吴某在自家耕地内焚烧秸秆,期间因疏忽大意,且未做好充分的防火措施,导致火势失控,迅速蔓延至周边山林,引发森林火灾,后经多方奋力扑救得以扑灭,但仍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破坏。经林业部门现场勘查和专业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林地面积达95.7亩,大量树木被烧毁,森林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亮剑守护生态。火灾发生后,检察机关迅速介入调查。吴某焚烧秸秆的行为看似是个人农事活动,却引发了严重的生态破坏后果,侵害了社会公共生态利益,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尽管吴某焚烧秸秆并非故意引发火灾,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对火灾造成的生态损害后果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责任认定,补种苗木修复受损生态。法律的目的不止于惩罚违法者,更在于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公共利益。虽然吴某的行为已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但为彰显法律的教育和引导价值,且吴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深刻认识到了其行为的严重性。考虑到吴某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同时秉持着恢复生态环境的原则,检察机关与吴某达成和解,确定吴某严格按照《林木重植修复方案》补种苗木,并确保存活率达85%以上及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及鉴定评估费用的民事责任,以此弥补因火灾造成的生态损失。
守护绿水青山 彰显法治力量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是检察机关践行“三个善于”的生动实践。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法律并非不近人情,在司法办案过程中,会充分考虑法理情的平衡,实现法律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星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