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格尔木市创新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应急管理重点举措,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保持“严”的态势,压紧压实全市责任链条。一是制发《格尔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明确“九大行动”、70项重点任务,指导督促城区、重点行业领域出台子方案,形成市级层面“1+33”方案体系。全面梳理制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明确年度任务和职责分工,实行量化管理、挂图作战。对照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及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子方案5类24个方面49项重点内容,对3个城区和28个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并现场反馈交办发现问题,共性问题10项,个性问题69项,有力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二是聚焦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和物品、设施、人员等关键点位,采取“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运用日常检查、专项督导、联合执法、重点巡查、专家帮扶等方式,强化整改问责和督导问效。立足监管实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打通“生命通道”集中专项整治、城镇燃气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行动,不断压紧压实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稳定向好。
抓牢“硬”的举措,合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一是根据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及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精准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提升有效管控风险的能力水平,共检查工矿商贸领域企业615家次,排查问题隐患5222项,已整改完成4803项,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3起,罚款41万元。二是针对“两会”“两节”等重点时段以及典型事故案例,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机制,实行“清单式”排查、“台账化”管理,系统整治全市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倒逼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夯实“稳”的基础,持续增强防灾减灾水平。一是组织召开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及研判会,全面安排部署并逐级签订森林草原防火目标责任书,下发总林(草)长令2份,通知14份,工作提醒函4份。始终坚持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工作导向,紧盯春秋及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共督导检查93次,查处各类隐患64个,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及时对全市灾害信息员进行全面梳理和更新,认真落实灾害信息员AB岗工作机制,共梳理县级行业部门、重点企业、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灾害信息员280名,组织开展重点乡镇灾害信息员视频培训3次。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投入专项资金24.85元,为全市12425户农牧住房办理住房保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投入专项资金5.6万元对历年已创建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行巩固,全面提高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推动“高”的标准,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一是为大格勒乡、乌图美仁乡及唐古拉山镇积极申请基层应急抢险装备(设备)82件(套),有效补齐数据互联共享、监测预警、通信保障、基层响应等方面短板,不断提升基层应急能力。二是不断充实应急救援队伍,构建“专兼结合、分类管理、资源整合”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全市共有应急救援队伍104支2084人。加强消防救援的联动协作,强化信息互联,共享应急救援装备、物资8种26件(套),不断增强各灾种应对防范能力。
聚焦“广”的宣传,促进安全理念植入人心。一是紧盯“关键少数”,邀请省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向部门、企业安全责任人开展专题教育培训10场,组织48家重点企业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覆盖范围超过1000余人次。加强宣传教育,运用《海西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传、张贴告知卡和警示标识等多种形式,引导企业自发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10余次涉及7000余名从业人员,不断提升从业人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二是充分利用“4·14”全省防震减灾宣传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节点,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讲座、集中宣传等形式,向全社会普及宣传各类灾害防范和自救互救知识,常态化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营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防灾应急避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