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公告
广大消费者、活动参与企业:
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要求,2025年青海省将围绕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数码产品购新、家装消费品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全面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汽车以旧换新
从2025年1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内一名消费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新车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
(一)汽车报废更新
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青海省内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单台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单台补贴1.5万元。相应报废的机动车须为2025年1月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二)汽车置换更新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青海省内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1.3万元。个人消费者按《通知》标准申请补贴,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月5日。
二、家电以旧换新
对个人消费者在青海省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12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其中,对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产品实际销售价格15%的补贴,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产品实际销售价格20%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三、数码产品购新
对个人消费者在青海省内购买手机、平板和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照实际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单笔上限不超过500元。
四、家装消费品换新
对个人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过程中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给予补贴。具体标准以即将正式发布的《青海省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为准。
五、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在青海省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600元,换购其他类型电池电动自行车补贴500元,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执行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申领端口开放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0时(如有调整,另行通知),1月1日至1月19日购买相关产品的消费者可在端口开放后,提交补贴申请资料。
(三)具体申请平台、申请流程及所需申请资料等,以即将正式发布的《青海省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为准。除家装消费品换新以外,其他活动所需申请资料基本与2024年所需资料一致。
感谢广大消费者、活动参与企业长期以来对商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青海省商务厅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