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懂青海 爱青海 兴青海”省检察院专场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满志方发布近年来全省检察工作情况,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李斌、第九检察部主任党春艳和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党雪梅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满志方表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检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满志方说,省检察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省检察院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办法》和《关于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最高检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查落实办法》,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班,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要求的两个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狠抓最高检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制定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规定,研发“涉黑恶线索”类案监督模型。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果洛州达日县检察院“三江源·检察蓝”联动解纷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评为“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群众信访7日回复率和3个月答复率连续多年保持100%。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案件包案制度,2023年以来各级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1320件。发挥检察建议社会治理“助推器”作用,2024年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82件。深化检察听证,2023年以来组织公开听证5188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监督12471件次。
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深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制定《在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区域、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的实施意见》,通过“属地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治理”,解决跨地域、跨流域、跨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2022年以来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162次,立案421件。召开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研讨会,积极探索与国家公园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与相关单位会签、建立加强野生植物司法保护意见、“中华水塔”守护人+公共利益代表行政执法与公益司法协作机制等制度机制,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
检察为民方面,先后部署开展“检察履职助企暖企”和“检察护企”两个专项行动。出台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4条意见”,创建“未爱·守心”未检工作品牌,联合相关单位建立省级未成年人观护基地3个,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1+N”分级联合帮教。做好司法救助工作,2022年以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75件,发放救助金1778.3万余元。常态化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检察蓝”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1.13亿余元。依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宏觉寺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例,并被最高检评为“2023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榜首。
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方面,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提出“三个延伸”(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做到对案件办理有无瑕疵延伸自省、对相关部门有无履职不当延伸监督、对案件相关困难当事人延伸服务)和“五个不放过”(对出现捕后不诉、撤回起诉、被判无罪、抗诉未获支持、自侦案件立案不诉等五种情形的,对每个案件都要认真分析原因,区别情况处理,不能轻易放过)要求,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普通刑事案件1826人,起诉5108人,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755件、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314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916件,案件化办理监督事项3593件。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积极构建具有青海检察特色、取得办案成效的数字检察监督模型210个,全省检察机关应用省内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612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8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69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920件,制发检察建议1043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65份,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
满志方表示,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和最高检工作部署,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法律监督新作为交出服务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新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