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一般化工企业自动化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进一步指导全省一般化工企业加快实施自动化改造提升工作,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高质量安全发展,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青海新篇章注入新的动力。
《指导意见》适用于全省现有一般化工企业(包括新、改、扩建项目),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为目标,以科技保障为动力,围绕原料处理、工艺反应、浮选提纯、蒸发结晶、干燥与包装、质量控制与监测、能源管理与环保控制、安全与应急响应等八个重点环节,旨在通过3年时间逐步实施自动化控制改造,进而实现减员增效、保障生产安全、打造智能工厂三大目标,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向数字化、精准化、智能化转型,实现人、机、物的全过程、全要素互联互通,有效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效能,推动全省化工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