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结合“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依法督促监护人严格履行监护职责,解决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长期缺失问题,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11月28日,甘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团委、县妇联以家庭教育指导站为依托,向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宣告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并面对面开展亲职教育和心理疏导。
2024年,我院办理两起强奸案,两个案件中被害人均未满十四周岁,因两名被害人爱好上网,网络上认识犯罪嫌疑人,且自我保护意识差,给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而遭受侵害。经查明,两个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存在日常监管不力、管教不严等失职行为。现场,检察官先后向两名监护人宣读《督促监护令》,分析了其前期监护失职问题,责令其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并提出针对性要求,希望监护人改进教育方法,多关注孩子的思想、行为、交友等情况,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预防、制止孩子的不良行为。
随后县妇联的工作人员向两名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两名监护人认真听取检察官和妇联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帮助,当场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失职并一定会尽力履行监护义务。最后县团委的心理老师向两名被害人了解其现在的生活状态、心理状态和学习状态,并进行心理疏导,开导其回归正常生活。检察官也对两名被害人进行了现场普法,让被害人吸取教训,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再次受到侵害。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道关口,司法实践中,监护人长期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力,导致未成年人自我放纵、自我保护意识差,容易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承担起主体责任,筑牢家庭保护防线。下一步,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督促监护令的落实情况和被害人的心理、生活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以司法保护带动家庭保护,让缺失的爱与监管“归位”,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