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楠)近年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找准检察宣传工作的着力点,构建全员参与的检察宣传新格局,积极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检察履职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一、突出法治育意义。紧盯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精选具有典型性、法治教育意义的案例,通过鲜活生动的案例展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近三年,共发布典型案例150余篇,部分精选文章浏览量突破1万次。开设“彩虹检察普法课堂”,以检察官现身说法的形式,通过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的深入剖析,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开设“非常案件”专栏,用生动诙谐的语言,通过故事情节,讲述检察官办案过程,对案件进行释法说理,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的案例情境,让公众更加直观地理解法律的适用和意义。例如《骗取巨款只为畸形的恋情》一文,通过我院办理的靳某某诈骗一案,介绍了诈骗的手段、法律后果以及防范措施,警示大家在生活中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男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 引发火灾被“双”惩处》一文,通过杨某涉嫌失火一案,让公众进一步了解禁火期内的相关法律规定,烧毁林地及草地行为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及林业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民事责任。通过案例解析,介绍检察机关如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做到惩治犯罪和督促修复环境的双重功能,扩大公众对公益诉讼检察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以实际案例增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支持和认同,充分发挥“小案件”的“大意义”。
二、强化案例指导作用。做好案例的筛选与确定,由检察官提供案件线索,宣传部门从案件线索中筛选具有典型性、教育性和社会关注度的案例,深入挖掘案件中的人文关怀和社会价值,对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进行解读,使案例宣传更具温度和深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专刊刊载的一起刑事申诉上门听证典型案例,通过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解析,为其他检察机关办理类似案件提供有益借鉴。全面收集和整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检察履职过程等相关资料,确保案例分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案件中的法律问题,突出案例宣传法治效果,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
三、开拓宣传创新思维。积极构建多元化媒体矩阵。建立与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平台的沟通合作,积极推介新闻稿件,发布的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法治日报、青海法治报等多家媒体刊登发布。以图文、短视频、H5等多种形式,以更加直观、生动的方式讲述案件背后的故事,呈现案例内容,让典型案例深入人心。全力提升群众参与度。开展线上问答活动,增加互动环节,针对案例中的关键法律知识点,提出问题,鼓励网友积极参与答题,进行互动交流。在进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例宣传时,设置提问:“您认为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激发网友的思考与讨论。紧扣检察实践,围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检察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法治进校园”等检察工作中社会参与度高、影响广泛的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传典型案例和法律知识,让群众在参与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
检察宣传文化工作是人民群众最直观地了解、感受、监督检察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案例宣传是向社会展示检察机关工作成效的重要方式,更是检察工作的生动体现,可以让公众更加直观地了解检察职能、工作流程和工作成果,了解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等方面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让基层普法贴近群众日常。今后,互助县检察院将持续做好检察宣传工作:
紧扣时代需求,凸显法治价值。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公众关切的焦点:及时选取与之相关的检察案例,改编成贤孝、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营造全民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助力平安互助、法治互助建设。
强化专业深度,提升检察形象。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选取涉及民生领域的案例,让公众了解检察机关如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公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让公众更加了解检察工作,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除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积极探索其他宣传渠道,如开展法治讲座、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推广多语种宣传材料等,扩大案例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检察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加强协作配合,拓展宣传渠道。加强与新闻新媒体的协作配合,遵循检察工作规律和新闻传播规律,抓住法治工作的“热点”、群众关注的“焦点”、检察工作的“重点”,讲好检察工作现代化鲜活故事,通过良性互动和优势互补,释放检媒合作力量,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