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围绕交通运输部“四基四化”建设总目标,聚焦“四个注重”持续深入推进基层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化“四基四化”建设,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持之以恒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以高质效执法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是注重素质提升,推进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成立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全省高等级公路、普通国道等公路路政行政执法等工作,省级交通执法职能配置更加优化、运转更加高效。先后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1-2023年)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常态化开展“线上”大练兵和“线下”大比武。近三年来共开展各类培训142批21703人次,其中线上培训65批14247人次、线下培训77批7456人次,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得到有力提升。湟源干线支队王宏建同志、果洛高速支队久治大队张金峰同志入选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执法大队长典型案例。
二是注重打造形象,推进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严格落实“建设标准”“建设规范”,统一布设场所功能布局、执法标识、建筑物外观等交通运输执法标识,彰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目前,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执法标识、执法服装、执法场所外观、执法证件“四统一”。为深入推进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识》规定,采取年度项目预算资金支持等方式推进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近三年来累计投入资金6100万余元。湟源干线支队青海湖大队“七彩高原路,大美青海途”执法品牌入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基层执法站所,海西干线支队乌兰大队“温情365”服务品牌入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执法为民品牌。
三是注重严以用权,推进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2017年以来,先后推动出台《青海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青海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青海省公路路政条例》《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形成5部地方性法规、1部地方政府规章为主的地方性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制定《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一步明确我省交通运输执法权限边界。制修订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青海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制度》《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制度,夯实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基础制度保障。4项工作制度入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制度成果。
四是注重科技赋能,推进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持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建成投入使用“青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一张网”。建成青海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检测车辆“五证一单”自动录入、大件运输车辆自动识别、复检车辆数据审核、治超案件电子化办理,科技治超水平显著提升。完成全省重点桥涵、隧道、巡查路段接头点546处NFC电子标签的安装布控及运行工作,公路路产监管信息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强化巡查监督、提高巡查质量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