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完善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格局,推进大通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10月17日,甘肃天祝、永登、青海互助县检察院在天祝县检察院举行黄河支流大通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签约仪式,天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明德,永登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克鸿,互助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臻共同会签《关于建立黄河支流大通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据悉,大通河发源于祁连山脉东段,干流全长561公里,流经甘、青边境,其中,互助县境内全长63公里,流域面积986平方公里;天祝县境内长约70公里,流域面积1108平方公里;永登县境内全长54公里,流域面积1331.2平方公里,是黄河重要的二级支流,对黄河水源涵养及黄河源生态系统调控作用明显,在守好筑牢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意见》围绕大通河流域面临的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问题,建立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案件办理协作、专项活动协同行动、重大案件协商、信息资源共享、研讨交流协作等7项机制。强调三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案件线索要做到线索双向移送、结果双向反馈。因办案需要,在调查取证、专项巡查、业务研讨等方面,相互协作配合,资源互通共享。三方轮流承办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协商重大事项、重要案件。三方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统筹,明确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开展业务交流,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协作机制实质化运行。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当地传统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自媒体等,大力宣传大通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经验做法,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和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此次协作机制的签约,是推动三地检察机关一体协作、优势互补,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大通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一次有益尝试,对三方深化跨区域协作配合、凝聚同防共治监督合力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必将为大通河流域生态环境全面改善提供有力检察服务和保障。”陈明德检察长表示,三方将以此次会签印发《意见》为契机,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沟通、深化合作,推动协作机制深化细化,凝聚合力保护水环境,做好水文章,以更强的担当在大通河两岸奋力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美丽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