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省情实际、坚持需求导向,采取“两项补贴政策补助一部分、辅具社区租赁服务一部分、精康融合行动覆盖一部分、集中照护服务兜底一部分、公益慈善项目补充一部分”的模式,着力提升残疾人保障和服务水平,广大残疾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
一、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可及。着眼有效解决补贴对象不精准、发放程序不规范、部分政策不够细化等问题,联合省财政厅、省残联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从对象认定、政策衔接、发放程序、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8个市(州)跟进制定配套政策,各项规章制度日趋完善,政策覆盖率100%。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动态复核机制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月度报告制度,及时向各地推送补贴发放异常清单,按月通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地限期复核整改,并与残联、医保等部门开展数据交换共享,确保补贴发放精准及时,年均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5亿元,惠及全省10万余名残疾人。
二、坚持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康复辅具服务新模式。紧盯困难残疾人康复辅具配置和社区残疾人、老年人康复辅具租赁需求量大的实际,投入620万元开展康复辅具租赁项目试点,推出30种符合租赁特性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提供共享辅助器具、社区及家庭康复理疗类器具租赁、个性化定制租赁等3种形式的服务。目前,全省已建成康复辅具租赁服务中心站点45个,覆盖8个市(州)31个县(市、区)180个社区,西宁市、海东市实现全覆盖,租赁服务时长超6667小时,群众满意度达到99%。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任务,积极筹措资金277万元,为全省15个国家级、10个省级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县的3702名困难残疾人配发轮椅、助听器等康复辅助器具3753件,帮助融入正常生产生活。
三、加强协同联动,凝聚推进“精康融合行动”合力。会同省财政、卫健、残联等部门开展“精康融合行动”(2023-2025),整合部门资源,打通“医”“康”循环。项目实施以来,已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1117万元,指导全省36个县(市、区)利用康复、精神、卫生等服务机构场所,采取“患者+社区、社工、医生、家庭、慈善、就业等”融合服务模式,分类有序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县级覆盖率达到80%,顺利完成“服务覆盖年”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全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现状摸底调查,建立县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和康复服务对象信息档案,明确转介登记、康复转介、康复服务后转介三项机制,形成了随时发现随时报告随时处置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了服务对象底数清、情况明,工作运转高效顺利。
四、大胆实践创新,着力提升残疾人关爱服务质效。以提升困难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为着力点,累计投入1200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试点项目,筛选出390人次困难重度残疾人在青海省社会福利院和西宁市城北区和睦康养院进行无偿集中照护,直接惠及350余户残疾人家庭。推动实施“肢体残疾患者手术与康复治疗”五年行动计划,投入1200万元支持困难肢体残疾患者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假肢矫形器配置及辅具器具配置,已实施手术和康复治疗2066人次,配置假肢矫形器和康复辅助器具855件。加快推进残疾人福利机构建设,全省8个市(州)中有5个已建设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基本实现了有需求地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