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星雨)一时的用火不慎,导致大片林地被烧毁,两妯娌怎么也没想到上坟祭祖尽会酿成如此大祸,为了弥补过失,两人及时补植补栽苗木,但因补植补栽“技术”不过关,林木成活率并未达到林业部门验收标准,面对高额的生态修复费用,两个并不富裕的家庭更是捉襟见肘无力负担,如何将烧毁的林地再次复绿,而又不致使两个家庭返贫,成为了考验公益诉讼检察官的新挑战。
年过五旬的张某与胡某两妯娌眼看公公王某的忌日到了,而自家丈夫又外出务工未归,二人商议后便带着小孙女去祖坟祭奠,“刚点着祭祀用品,就来了一股风,吹到了周边杂草丛里”“我俩一看草燃起来了,赶紧脱下自己衣服扑打,但火势越来越大蔓延到附近山上林地内了,我就赶紧拨打了119,并通知了另一个弟媳李某和村里的人帮忙救火,大家经过一个多小时才扑灭大火,后来害怕余火复燃,我两妯娌到失火的地方守了一夜……”经互助县林业和草原局技术鉴定,火灾涉及林地过火面积125.4亩,地类为乔木林地,林地权属于集体林地,事权等级为国家级公益林,林种为水土保持林。
2017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新增了一项公益诉讼制度,新的职责与使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检察的一个重要领域,至始至终都是检察机关一体监督的重点,并已融入到生态环境司法案件的每个环节。
检察官本着“恢复生态,保护绿水青山的理念”,走访了失火现场,查看了胡某、张某补植补栽情况,委托林业部门对补植补栽情况进行查验,调查了解双方的家庭情况,并询问了林地所有权人、村委、村民代表以及林业部门对失火林地修复意见。结合各方意见及张某、胡某申请,本着惩戒教育“治病救人”的司法为民情怀,拟定两人通过义务林地管护、林木栽植的方式代替林地损害赔偿。
组织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征询公安机关、林业主管部门、人民监督、听证员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张某、胡某分别与林业部门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林地“以劳代偿”管护协议》,并委托林业部门对二人管护情况进行考核。“拿到这份管护协议我俩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我俩一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管护协议的内容,空余时间我俩还愿意根据林业部门的意见继续补植补栽林木,同时感谢大家对我们的帮助。”
期间,检察机关多次往返恢复现场、林业部门跟踪林地“以劳代偿”管护情况,张某、胡某两妯娌确实用行动履行了她们当初签订的协议内容,并自愿到附近林业苗木培育场所学习培植栽种苗木、义务植树等,用所学付诸实践,补植补栽失火林地。
“你好检察官,签订的管护期限到了,我给你说一声,谢谢你们给我俩这次弥补错误的机会”张某、胡某违反森林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擅自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虽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但鉴于两人事后积极补裁补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救济,且自愿以劳代偿方式弥补自身错误,对其个人也起到了教育目的,最终检察机关对两人未再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用司法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才是最终目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本质就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检察机关将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和使命,严把诉前整改落实关口,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切实将以人民中心作为执法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治理与预防并重,实现深化诉前溯源治理与检察为民协同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