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积石山地震发生后,省财政厅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落实“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坚决扛起财政资金保障工作职责,与应急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向中央有关部委汇报我省受灾情况,积极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近日,省财政厅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5亿元,重点支持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倒损住房维修加固及重建支出。
一是科学统筹资金分配。统筹财政所能与重建所需,制定印发《积石山地震青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分配方案》,区分项目轻重缓急、分类确定保障重点,科学统筹地方自有财力、中央财政专项、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资源,优先安排农房修复重建、学校、卫生维修加固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修复建设,确保灾区人民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二是全面规范资金监管。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强监管促效能,印发《积石山地震青海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全过程监督工作方案》《积石山地震青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等多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重建资金筹集下达、使用管理、预算调整、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全过程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监管,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够得到合理使用、发挥最大效益。三是及时做好督导检查。建立周跟踪、月通报制度,加强协同配合,会同相关部门对海东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督促海东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农房修复重建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按时完成建设,严格对标重建实施方案项目时间节点,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四是完善落实财税政策。通过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受灾严重地区社会团体、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收优惠政策,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灾区经济的快速恢复。
截至目前,省财政厅已累计下达积石山地震青海灾区抗震抢险救援及灾后重建资金共计62.1亿元,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及时、足额保障,有力推动了海东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农房维修加固已全面完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领域保障能力已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结合《积石山地震青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大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实地督导检查力度,指导各相关地区和部门强化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推进预算支出进度,为灾区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与支持。
民和县中川乡金田村、草滩村集中安置项目现场实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