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见效,2024年,省财政厅共安排下达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资金4亿元,较上年增长38.4%,重点支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红色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等方面。
一是安排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3.53亿元,支持各地区以农牧民民主议事决策为前提,以社会效益为目标,围绕群众实际需求来谋划和推进项目建设,重点开展农牧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农村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整治和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村级公益性项目建设。二是安排红色美丽乡村建设资金300万元,支持湟中区、循化县、班玛县开展红色美丽乡村建设巩固提升,在以前年度每县安排400万元基础上,再安排100万元激励资金,鼓励进一步挖掘、保护、利用红色历史资源,巩固提升工作成效。三是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资金4250万元,支持湟源县和循化县围绕“创新富民乡村产业发展、创新数字乡村发展、创新乡村人才振兴、创新乡村治理”四个机制,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为我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有效路径和示范样板。
通过实施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充分发挥了农牧民主体作用,调动了农牧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凝聚力,补齐了我省农村牧区基础设施短板,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了一批农牧民“急难愁盼”的实事。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在统筹谋划、建章立制、跟踪问效上持续发力,确保财政资金稳定投入,真正做到问需于民、惠之于民,不断促进农村综合改革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