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会宁 周艳萍)近年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的诉源治理作用,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重点围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质效,持续推动从“办理”到“办复”转变,使其成为检察履职助推完善全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提升全县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
强化机制建设,确保检察建议工作规范精细。将《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统管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纳入检委会及业务学习内容,积极探索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全方位调动开展检察建议工作的积极性。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根据需要监督纠正的不同问题,准确适用检察建议,规范检察建议的文书制作、审核程序和送达程序,着力提升检察建议的规范性,确保检察建议指出问题准、释法质量高、整改建议实。为推动检察建议及时采纳整改回复,充分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由专人负责检察建议案卡、文书、备案等工作的专项核查将所有检察建议纳入流程监控,常态化实行检察建议月通报制度,通过对检察建议工作的动态统筹管理,督促被建议单位落实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
围绕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检察建议精准见效。围绕监督职能精准发力,2021年以来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296份,检察建议覆盖四大检察,检察建议内容涉及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助力食品药品监管、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烈士名誉保护等问题。检察建议制发类型有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26件,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53件,社会治理类型检察建议50件。检察建议制发效果来看,发出的检察建议均得到采纳整改回复,整改回复率为100%。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拓宽法律监督的广度,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依法督促相关单位能动履职,实现诉源治理方式的法治化、现代化,取得由治罪到治理的良好效果。
抓好督办落实,加大力度提升检察建议制发刚性。为推动检察建议的刚性落实,实现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对所有制发的检察建议及时跟踪督办,督促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对于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采用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全程参与送达,被建议单位现场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将以往“文来文往”的传统做法转变为面对面释法说理,零距离沟通交流,增强了检察建议的接受度,体现了检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监督支持,推动检察建议工作提质增效。为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报告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县委、县人大对检察建议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将检察建议采纳整改回复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工作,积极通过发挥考核引导激励作用,督促被建议单位及时、高效履行职责。为增强检察建议刚性落实,互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检察建议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对检察建议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为互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今后,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落实最高检第一至第八号检察建议,通过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案件类案线索和线下办案中不容易显现的串并线索,精准、有效督促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有力堵塞行政监管漏洞。主动加强与同级行政机关沟通联系,推动建立定期会商研判、跟踪回访、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推动从源头解决食药品安全、校园安全、网络治理、安全生产监管领域行业部门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以“我管”促“都管”,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