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星雨)近年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及上级院工作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期盼和社会治理需要,依法能动履职,始终坚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个核心,扎实稳妥地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捍卫县域生态安全高地。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盯辖区耕地、林地、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积极践行检察公益司法保护使命。近年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81件,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3000余吨,保护被污染土壤35.52万亩,取缔违法开采地表水、地下水取水点6处,修复被毁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80余亩,种植云杉2000余株,索赔生态修复费用100余万元,切实服务保障县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协同整治湟水河一级支流(互助县流域)违法取水及倾倒垃圾问题,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取得实效。
构建军地检察机关深化协作,共管共护国防和军事利益新局面。与解放军西宁军事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军地检察协作机制协议》,拓宽了涉军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渠道,强化了军地检察机关在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职能互动,凝聚合力全力办理好涉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国防军事安全和红色资源保护案件11件,收缴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64万余元,维护和修缮县域内人防工程设施,督促修缮集中迁葬和修缮保护英烈纪念设施5处,清退非法占用军事设施2处,全力守护“国防绿和英烈红”。
紧盯民生重点领域,切实做好溯源治理。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立足工作实际,排查我县食用农产品从养殖到屠宰到销售全产业链条监督,督促相关执法部门落实辖区养殖单位及相关个人规范化养殖监管职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抓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堵点问题,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举措。针对各类安全事故突发重点,督促整治燃气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充电桩违规设置等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从源头做好治理工作,有效化解人民群众身边的重大风险隐患。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聚焦乡镇、村社政务公开个人信息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5件,织密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
打造模型聚合效应,全力守护“国土国财”。在落实最高检检察工作战略部署中不断靠前思考谋划,分析研判深化融合县域综合治理工作,针对非法占用国有土地、税收征收监管缺位等现象,积极构建《建设工程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模型》、追回欠缴土地出让金342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7.53万元,督促6家企业纠正未批先建、长期闲置土地等问题,同时牵头与县发改局等六部门签订建设工程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在服务和保障县域社会治理中坚持延伸触角协同配合、相互增益,以“我管”促“都管”,凝聚行政监管合力解决行政监管缺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