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班玛县政法机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履行机关职能,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积极探索平安班玛建设“政法实践”,切实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有效凸显。
深化智慧建设,助推政法工作现代化。持续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以强化信息资源深度整合应用为路径,以创新社会治安防控手段为支撑,大力提升法治班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县人民法院建立“云上法庭”“云上调解”诉讼调解平台,以信息化手段打破空间地域限制,有效解决当事人无法当面调解、参与诉讼等难题,推动解纷及时化、普法多元化、服务便捷化,努力实现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桥梁纽带和前沿阵地作用,不断延伸检察服务触角,深入推进“12309”与司法救助、公益诉讼、民事检察等业务一体融合,持续提升检察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数字警务对治安防控的引领支撑作用,构建智慧公安新体系,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原则,坚持内部数据全量汇总,外部数据广泛融合,实现各类数据“有效整合、共通共享”,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和警务工作效能;县司法局深化运用“智慧调解平台”,强化全流程调解工作数字赋能、风险防范,实现纠纷信息及时收集、调解进程随时掌握、统计数据实时查询,持续提高调解工作质效,提升辖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健全联动机制,促进解纷渠道多元化。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两所一庭一督”机制为依托,不断完善“人民调解优先、公安依法处理、法院诉讼断后、检察行政监督”的矛盾纠纷分层递进过滤体系,切实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在诉源治理中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利用“巡回法庭”,挂牌成立了8个巡回审判点,通过设立网格法官、聘请诉前调解员等载体,循源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变“诉源”为“溯源”,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感知、源头化解。县检察院以“保民生、护民利”为出发点,在解纷工作中对维护司法公正进行穿透式执法监督,保障司法调解案件中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精准度,促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化水平。县公安局始终立足“主防”职责,在前端预防上狠下功夫,强化摸排预警,对辖区不稳定、不安定因素进行全覆盖、滚动式、拉网式摸排,通过采取“法理讲解、合力调处、干预疏导、回访稳控”等措施,最大限度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县司法局从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综合调处等各方面精准发力,规范化建立一站式集成、全链条共治的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10个,推动教育、医疗、交通、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建立县乡调解委员会34个,基本实现行政调解领域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县成功化解各类纠纷43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97.7%。
优化服务体系,实现法治服务便捷化。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构建供给充分、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成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感。县人民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平台,配备双语虚拟导诉机、裁判文书智能生成一体机、文书拷贝机、诉讼风险评估机等设备,优化诉讼程序指导、流程办理,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诉讼服务。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治理效能,通过现场走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调查取证,利用勘查、鉴定机构检测、第三方数据平台等收集证据,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破难题、解民忧、促发展。县公安局持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深入开展上门办证、省外异地办理身份证、户籍迁移、车驾管改革业务等多项便民利民改革措施,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工作能力。县司法局按照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目标,打造集综合治理、纠纷调解、信访接待、法律服务、诉讼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以县级五大中心为枢纽,延伸建立9个乡镇综合服务中心,3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力打造“一站式法治服务平台”。
班玛县政法机关立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新需求、新期盼,着力将群众的“琐碎事”当成政法工作“问题清单”,将群众的“急难事”当成政法部门履职“责任清单”,将群众的“长远事”当成法治班玛服务“目标清单”,司法为民温度越来越高,人民群众满意感获得感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