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甘德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甘德县社会福利中心”,为孤寡老人、留守老人、贫困老人开展了“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
几句轻声的问候,两声细细的话语:老人家您好吗?您生活习惯吗?身体一切都好吧?…话语中溢出的浓浓情意像缕缕暖流倾入老人的心扉,老人喜笑颜开。通过慰问不仅了解了老人们的生活情况,也让老人们真真切切感受到社矫对象们带来的温暖。随后,有人主动为老人整理床铺;有人拿起扫帚打扫室内卫生;有人为老人打洗脸水;有人搀扶老人上卫生间;还有人亲自为老人梳头,…顷刻间室内室外清扫一新,瞬间让老人们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充分体会到社会大家庭的关怀。
俗话说,社会是个大讲堂,社会可以教育人也可以改变人,为使社矫对象尽快转变认知,加快矫正期间思想转化,通过此类活动,一是送温暖、话关怀。有些社矫对象因为原生家庭种种原因,家庭成员之间亲情淡漠了,亲属之间的温暖话语少了,埋怨、责备的多了。关怀少了,隔阂多了。以此产生逆反心理,日久天长促成反社会人格,通过此种“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感化方式,唤醒内心深处的良善,逐渐地改善与家庭成员之间、邻里朋友之间、社会交往之间人际关系,感受到人间还有真情在。二是树正气、倡美德。有些社矫对象受到经济社会的利与欲的熏心,对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很难辨别哪些是真的?哪些又是假的?哪些是对的?哪些又是错的?在社会中迷失了方向,迷失了自己。通过“尊老、敬老”树立社矫对象的正气观,老少有别,长幼有序。通过“爱老、助老” 倡导传统美德,树立社矫对象的美德观,感受到人间还有真善美。三是论奉献、讲责任。究其有些社矫对象的犯罪原因,“奉献”很久已经未从谈起了,向社会的“索取”和“占有”如影相随,加之法律意识淡薄,该出手时就出手了,侵占财产犯罪案件占了较大的比重。通过到敬老院开展无偿的社会活动,用自己的劳动去体会奉献的快乐,得到久违认可,无疑是有教育意义的。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些社矫对象入矫初期认罪态度消极,对触犯刑法缺少责任意识,通过开展此类社会公益活动,进一步强化社矫对象违法责任意识,为将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有着现实的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