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着力念好民族宗教工作“六字诀”,有效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凝聚起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班玛力量。
“导”字把方向。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明确国法大于教规的红线,构筑涉藏反分裂斗争的防线,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牢牢掌握寺庙管理领导权。持续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僧尼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坚持“四条标准”,加大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使用力度。通过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等多方面工作,综合施策,重视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引导宗教界在政治上形成正向共识,切实答好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的时代答卷,支持宗教界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能”字提本领。按照省委提出的“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重大要求,落实州委抓党建促落实“四联三卷”工作机制,既要练就“懂统战、会统战、善统战”的强大本领,也要擦亮“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政治品格,从严从实要求自己,以新担当新作为打造统战民宗模范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决策部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挖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选准统战民宗领域民生实事,制定便民利民措施要击中“痛处”;挠到“痒处”;恰到“好处”,通过解决实际问题来亲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学、跟进学、系统学,从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九个以”的实践要求贯穿到统战民族宗教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过程、各方面,切实让党员干部把心思集中到“想干事”上,把精力投入到“干实事”上,把目标锁定到“干成事”上。
“责”字勇担当。明确民族宗教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压实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充分发挥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县党政主要领导包寺抓点制度,落实县统战民宗部门牵头协调的直接责任,明确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分管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陈刚关于加强驻寺干部队伍建设的批示指示精神,发挥驻寺干部综合职能,严格落实“六必须”“六做好”,把“三本六账”写在纸上,记在心里,落在实处,教育引导驻寺干部在统战对象面前亮身份、不良思潮面前表态度、急难险重面前敢作为、大是大非面前有担当,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末端发力、终端见效,打通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最后一公里”。
“防”字化风险。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统战、涉藏和宗教领域“防风险、保安定、护稳定”工作落地落实,高度重视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把宗教领域维稳安保、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放在全局中去落实,持续巩固全县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到排查监测预警全覆盖,确保隐患排查无死角;做到信息报送和反馈渠道畅通无阻,确保信息不延误;做到信息研判准确无误,保证工作不失准,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作风,守牢安全底线,
“管”字见实招。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由“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注重“大水漫灌”与特定场所“精准滴灌”两套组合拳相结合,实施普法宣传教育行动。使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树立国法大于教规;法外无寺、法外无僧、法外无地的思想;注重“正向激励”与“反向惩戒”双向指挥棒相结合。深入开展“平安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向,坚持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注重“专项检查”与“常态化巡查”两项工作相结合,实施民族宗教领域治理行动。扎实开展宗教领域专项检查,通过建立“三本六帐”,常态化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的巡回检查,切实做到监管在日常,落实在经常;注重“敢管”与“会管”两项基本功相结合,实施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加强《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民族宗教工作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注重“哨点预警”与“闭环处置”两个工作机制相结合,实施工作机制完善行动。通过建立机制,压实三级网络宗教工作“哨点预警”责任,确保非法宗教活动第一时间发现。同时实施“闭环处置”,从哨点预警、信息排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教育转化到验收销号,环环相扣。
“爱”字显真情。结合抓党建促落实“四联三卷”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大力推进寺庙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宗教活动场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安全隐患,把宗教界人士的冷暖挂在心上,进寺入舍、见人见事,以人性化的帮扶慰问开展思想感化和教育引导,有效增强广大僧俗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夯实宗教领域平安和谐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