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吕志香)为深入推进“平安互助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3月13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委宣传部、县烟草专卖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六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涉烟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交流,就2024年继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涉烟领域联合执法专项工作达成意见,并对辖区内部分学校周边商店进行联合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互助县威远镇、哈拉直沟乡、丹麻镇等中小学周边的超市、小卖部进行走访检查,重点针对中小学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售烟点商户开展依法经营、规范经营的宣传教育,重点检查学校周边售卖烟草商铺是否在显著位置粘贴警示标志以及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的行为,并就“两法”中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条款进行了宣传和解读,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商铺违反“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等有关规定,存在没有在显著位置粘贴警示标志、无烟草经营证、烟草损码等现象,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商户对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均表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做好合规经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的健康环境。
下一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履行好未成年保护职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加强对烟草售卖的监管,持续跟踪校园周边烟草制品销售清理成效,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为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环境。
供稿:互助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