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贺晓英)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月4日下午,互助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四名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涉罪未成年人举行宣告不起诉仪式,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所老师、4名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
在考验期内,承办检察官针对4名被不起诉人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帮教方案,采取了法治教育、亲职教育、心理疏导等帮教措施,使其接受了全方位帮教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温度。经过六个月的帮教,4名被不起诉人服从监管、表现良好,且未实施新的犯罪行为,充分悔过的同时个人习惯和思想状态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为回归家庭与社会奠定了基础。
宣告不起诉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宣告不起诉决定,说明作出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详细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和犯罪记录封存的法律政策和意义。侦查人员、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和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所老师分别对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被不起诉人讲述了自己在帮教期间的感悟,十分感谢和珍惜这次重新改过的机会。法定代理人也表示深刻反思了以往对孩子管教不力和关心不足的情况,以后会树立正确的监护、教育理念,让孩子健康成长、为家庭和社会提供正能量。
宣告仪式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对2023年以来23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剖析了他们所涉案件的危害性,警示他们应以此为戒,通过这种方式在他们心里种下明法律守底线的种子。同时,检察官对相关监护人进行了谈话训诫,指出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及社会危害性,及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他们多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给予孩子正常的情感支撑和心理关爱,要求监护人必须依法履行好监护职责。
惩罚比教育更容易,但惩罚不是最终目的。长期以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引入社会力量开展专业的心理疏导和帮教,采取有针对性的帮助措施,真正让失足未成年人及家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情、尽责、关爱。今后,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做精做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帮教工作,通过普法宣传,高效预防有犯罪风险的未成年人再次实施犯罪,同时普及“不负刑责不等于不承担责任”的观念,用检察关爱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供稿:互助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