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冶秀英)为确保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得到全面、正确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理程序。1月3日下午,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委会委员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市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就专题学习内容以直观形象的PPT课件形式进行详细解读。
讲授人从醉驾新规亮点、重点条款解读、检察办案应注意的条款、醉驾新规与检察履职四个方面对《意见》的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最后,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发言。
党组书记、检察长就学习贯彻好《意见》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位委员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要性,加强对最新出台司法解释的学习,会后各部门继续认真学习《意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以检察办案和能动履职助推醉酒危险驾驶违法犯罪的预防、惩治和社会治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酒后驾驶违法犯罪的发生。二是严格执行《意见》规定,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意见》落地落实。要妥善做好新旧规则衔接工作,确保有序过渡。三是进一步发挥检委会委员的带头作用,按照“有案议案、无事学习”的原则,及时全面学习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丰富检委会委员的知识储备,促进业务知识更新,结合办案实践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交流讨论,不断开阔工作思路和视野,将所学转化成检察工作本领,提高司法办案的准确度和公信力。检委会委员要处理好检委会学习和兴趣之间的关系,站在全局的高度统筹学习法律制度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议事决策能力。
供稿:海东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