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周晓婷)为贯彻落实应勇检察长来青调研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的作用,近日,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研讨会。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张静出席指导,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骨干参加。
研讨会上,各县(区)院就本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人员就如何充分发挥侦监协作作用深入研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自2022年全市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成立以来,在“两项监督”工作中发挥了强大的作用,为本地区侦查监督工作提供了有效助力,基于侦协办数据信息共享功能,通过公安机关邀请或者检察机关主动介入等方式,查阅公安机关已调取的证据材料,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大幅减少审查过程中退回补充侦查情况,各项数据不断优化,刑事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同时,大家也表示,虽然工作开展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数据共享方式、坐班轮值人员配置、信息技术障碍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阻力。
张静检察官结合全省侦协办运行工作总体情况和工作经验,对大家的问题一一作出指导与回应,为我市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提供了新思路新视角。研讨会全程气氛热烈,大家畅所欲言,共商对策,并将各自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分享,实现了交流互鉴,共同提升。会后,与会干警均表示,要将本次研讨的成果带回本院、本部门,自觉对照检查,补齐自身短板弱项,进一步推动侦协办的实质化运行,全面做好法律监督工作。
法律监督工作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侦查监督与配合办公室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载体,“侦查监督与配合办公室要明确职能定位,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特别是立案活动的监督上,寓监督于配合”是应勇检察长来青调研的新要求,也是每一名刑事检察干警推进刑事检察现代化工作需要思考的问题。海东市检察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履职担当,持续通过与公安机关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下沉六县(区)院督导等方式,督促两级侦协办完善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壁垒,让“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辅相成,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同步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