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雯吉 邢春媛)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应勇检察长来青调研讲话精神,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工作理念,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11月29日至12月1日,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暨扫黑除恶工作实务培训班,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有才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市县两级检察院共计40余名刑事检察部门骨干参加此次培训。
本次业务培训班按照平安青海建设考评要求,遵循“抓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从刑事检察工作实际出发,聚焦一线办案需要,通过开展实务培训,不断拓宽全市刑事检察干警的思路视野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次培训聚焦刑事检察工作热点、疑难问题,安排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条线及常态化扫黑除恶实务课程,邀请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全省优秀公诉人张静及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刘晓琳担任授课老师,就涉黑恶案件办理问题及普通刑事犯罪实务等进行专题讲座,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郭丽就平安青海建设暨《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解读,强调在审查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并对平安青海建设中涉及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刑事检察工作的内容予以说明。另外还对危害国家安全类案件办理、反邪教工作、安全生产检察履职专项工作进行了督导提示,还就职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问题,结合具体案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解决路径和方法开展研讨。
培训班结束后,参训人员对民和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观摩学习。参训学员通过翻阅相关工作台账,对民和县院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材料收集归档等工作与民和县院扫黑办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并认真对比,查漏补缺。
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表示,培训虽然短暂,但课程安排安排既考虑理论深度、又抓实务广度,干货满满,今后一定会将学习到的司法理念、先进思维和优秀经验不断消化、理解、升华,积极践行运用在实际工作中,取长补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